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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升降平台作为特种设备使用者应该注意那些操作?

  根据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平台;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都属于特种设备。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证安全设备的行驶使用。那么使用单位和企业应该注意那些问题呢?上海牛力小编这里介绍一下: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10.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责任编辑:崔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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